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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卫生厅医学科研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5-03-04  字号:[  ]


  

宁卫科教便字[2015]第5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卫生厅医学科研项目的通知

有关单位:

    按照省卫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卫生计生科研项目的通知》(苏卫办科教〔20152)要求现将2015年度省卫生厅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省《“十二五”期间卫生科技重点研究领域与关键技术》(附件1),2015年度的项目主要面向临床和防病实践,优先研究和解决重大疾病、常见病和多发病防治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重点资助以下领域开展研究:

    (一)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研究。

    (二)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模式、规范、标准和康复方案研究。

    (三)高新技术和方法在重大疾病诊治中的应用研究。

    (四)控制出生缺陷、优生优育技术研究,提高人口素质方面关键技术研究。

    (五)干细胞、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研究。

    (六)环境与健康方面关键技术研究。

    (七)重大疫情和职业危害快速救治方面关键技术研究。

    (八)基因工程疫苗和诊断试剂的研究。

    (九)社区卫生保健和健康促进方面关键技术研究。

    (十)卫生信息化研究。

    (十一)医学伦理研究。

    (十二)科研体系、制度与科技支撑条件研究。

    二、申请项目必须研究目的明确、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近期可望取得结果的医学科学研究。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基础理论研究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55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的单位在职人员,有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申请者需提供2篇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的申报项目前期研究工作论文并出具具有查新检索资质单位的查新检索报告。

为加快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今年招标将向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医学科研人员倾斜。

四、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类项目(包括: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以及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和医学重点学科负责人、医学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五、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研究仪器设备和足够的资金匹配能力,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科研活动条件。资金匹配必须达到1:1以上。

六、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学科建设,今年招标将向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倾斜。请各市组织好所属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鼓励联合省内重点学科、知名专家申报。课题以临床应用、开展疾病诊疗新技术新方法为主。

七、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可向所在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申报,实行同等待遇。

八、本次招标省卫生厅共拟资助100项左右课题,每项课题资助强度为2万元以上,承担单位按1:1配套。同时卫生厅采取限额申报办法,分配我局申报名额14项,因此本次申报每个单位限报5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江宁医院)可以单独申报2个项目,不在卫生局的限额范围内。

九、本次中标课题中将择优选择10-15项课题推荐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

十、今年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方法,请登陆省卫计委卫生科研管理网,见《江苏省卫生科研管理网科研项目申报、审核使用说明》(附件3)。书面申报方法,请各单位报送书面科研设计书,书面科研设计书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装入一个资料袋。资料袋封面上贴《江苏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科研项目申请登记表》(附件4)。书面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18前将所有材料报送我局科教处

 

 

 

 

 

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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