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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南京市医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5-03-04  字号:[  ]


  

宁卫科教便字[2015]第2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南京市医学科技发展

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南京市医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要求:

1、2015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课题)申报工作,按照《南京市医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宁卫科字[2009]19号)的有关要求进行,请各单位根据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人才培养、优势技术发展的需要抓住重点,明确方向,科学论证,精心组织。

2、2015年继续设立“杰出青年人才项目”,申报范围如下:

(1)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职称不限;

(2)以第一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

3、2015年所有申请者如已经以相同或相近主要研究内容同时申报其他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请在申报时注明。如获其他经费项目资助,我局将不再重复资助,如未获资助则根据评审情况酌情给予优先资助。

  二、申报材料:

1、2015年南京市医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南京市医学科技发展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可在南京医疗卫生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njhinet.nj.gov.cn/科教处相关下载)。

2、附件材料:(1)涉及动物实验内容的,须提供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医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医学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认可证;(2)有协作单位的,须提供合作协议书;(3)涉及药物临床试验的,必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如院内制剂相关证明等);(4)凡涉及临床试验的,需提供本单位医学伦理学批件;(5)如涉及二、三类医疗技术的,需提供医政部门的准入批件;(6)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血液、制备物、重组脱氧核糖核酸构建体等及其产生的信息资料)的,有境外合作内容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7)其他需提供的资料。以上附件以PDF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申报类别:

南京市医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课题)包括“医学科技发展重点项目”、“医学科技发展一般性课题”和“杰出青年人才项目”。本次申报对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实行限额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对托管单位不限名额。其中重点项目资助额度15-20万元,一般性课题资助额度6-8万元,杰出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2015年度拟安排重点项目30项,一般性课题100项,杰出青年项目10项。

四、注意事项:

1、南京市医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重点资助以转化医学研究为导向的应用性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以解决重大疾病防治中的重大关键性、共性技术问题,提高诊治水平和预防手段为研究目标,研究结果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除杰出青年项目外原则上不支持纯基础研究,鼓励多中心合作研究。

2、除《南京市医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人条件外,有在研项目未提交进度表、2014年度已完成项目未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任何类别的项目(课题),已在系统中设置相关要求。已列入省卫生厅“科教兴卫”工程(含共建)和“南京市卫生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的人员不得申报“医学科技发展重点项目”和“医学科技发展一般性课题”,申报“杰出青年人才项目”者不受此限制。

3、一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包括重点项目、一般性课题和杰出青年人才项目。

附件:2015年度局医学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限额目录

 

 

 

201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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